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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至上 人民至上——湖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纪实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9日发布人: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湖南开发区网浏览: 次


  3月10日,长沙市长雅中学,工作人员在用二氧化氯为学校消毒。近日,长沙市教育局联合湖南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为长沙市100所学校进行免费消毒灭菌工作,确保校园洁净。

  小满将至,榴花似火、江河渐满。一个明媚丰盈饱满的夏天正在展开。

  此刻,回望从冬到春、从春到夏的数月时光,那些惊心动魄,那些悲怆壮烈,那些刻骨铭心,依然历历在目。

  历史,必将铭记这场生死鏖战——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这一新中国成立以来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湖南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7300万湖南人民,同时间赛跑、与病毒较量,打响了艰苦卓绝的阻击战、众志成城的总体战、万众一心的人民战争,取得了疫情防控重大战略成果,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态势不断巩固拓展。

  多难兴邦,中华齐奋起。14亿中国人民在共克时艰中勇毅前行,在中华民族史册、人类发展史册上写下悲壮雄浑的篇章!

  勇者辈出,湖湘多血性。“吃得苦、霸得蛮、耐得烦”的三湘儿女以实际行动,为全国抗疫大局贡献出湖南力量!

  见事早、行动快。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令出如山,始终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

  谁也没有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度过庚子年春节。

  1月下旬,全省两会刚刚结束。拂去一年的疲惫与辛劳,三湘四水的人们满怀欢欣,迎接阖家团圆的新春佳节。

  疫情突如其来。

  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疫情自湖北暴发,湖南首当其冲!

  湘鄂自古一家亲。湖南13个县市区与湖北毗邻,两省交界线达1100余公里,许多村庄犬牙交错、不分你我;在湘湖北人、在鄂湖南人达数十万之多,交流交往频繁;数万湘籍大学生假期自鄂返湘,流动性之大、风险系数之高,可以想见。

  1月21日上午,省委常委会召开紧急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1月20日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专题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从最坏处着眼,做最充分准备,争取最好的结果,坚决打赢这场硬仗恶仗!”省委书记杜家毫的话掷地有声。

  1月21日,湖南报告首例确诊病例。疫情曲线一路上升,1月28日单日新增78例,达到峰值。

  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刻不容缓!

  1月23日,湖南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首个启动一级响应的环鄂省份和全国最早启动一级响应的3个省份之一。

  战斗,必须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军令如山”方能雷霆出击、克敌制胜。

  省委和各市州迅速成立党委书记任第一组长的党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战时指挥体系高效运行。

  按照中央“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一道道“军令”从省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这个指挥中枢密集发出。

  防控,重在全省一盘棋,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防群治联防联控机制,筑起阻击疫情的“铜墙铁壁”。

  省市县乡村各级、各条战线、各个单位全面动员、紧急行动,迅速从休假模式变为战斗模式,“五级书记打头阵”,390多万党员、13万公安民警、5万多医务工作者冲上没有硝烟的战场。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展开地毯式排查,村(社区)防控工作全面启动。

  生死时速,间不容发。与时间赛跑,快一个小时、慢一个小时,往往天差地远。

  1月23日,武汉封城。湖南连夜对沿湘鄂边界219个大小卡口全部设防到位,与湖北接壤的岳阳、益阳、常德、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张家界第一时间构筑起“外防输入”的严密防线,赢得了战机。最终,张家界在全省率先实现确诊病例清零;吉首市成为全省唯一一个零病例的中心城市。

  从最早防止武汉等地疫情输入,到防止复工复产复学疫情风险,再到内防反弹、外防境外疫情输入,全省构建起涉鄂通道、边检海关、厂区、社区等梯次防线,推动国门、厂门、小区门、校门、家门防控联动,实现了重点人群全面筛查、重点场所全面覆盖、重点环节全面管控。

  救治,立足一个“早”字,湖南健全中西结合、医防结合、精准救治的医疗救护机制,打响与病毒搏斗的生死之战。

  超前准备。尚未出现确诊病例之前,全省便明确116家省市县三级定点救治医院,随后缩减至17家,保障更好地集中救治。

  关口前移。2月初,湖南即在全国率先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为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提供了有力支撑。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检测91.5万多例,阳性检出率0.04%。

  “四个集中”。“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所有患者第一时间收治进定点医院,重症患者全部集中到市级定点医院;14个专家组火线出击,“下沉”至各地指导防控与救治;中西医结合,前后方协同,举全省优势兵力攻重点、克难点,努力提高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亡率。

  物资供应,聚焦一个“保”字,形成了多品种防疫物资全天候生产供应的物资保障机制,为前线源源不断输送“弹药”。

  从疫情暴发初期的医疗防护物资短缺,到后期最高日产各类口罩5300万只、医用防护服4万套、N95口罩90万只、核酸检测试剂50万份,测温枪、呼吸机、负压车以及氯喹药品等一应俱全,全省形成了完整生产链条与充足产能,有效支撑了医疗救护需求。

  国计民生重要行业全速运行:水、电、油、气、煤、通信、公共交通等不停工、保运行;“菜篮子”“米袋子”“油瓶子”供应无虞,力保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从大年三十开始,省委书记杜家毫、省长许达哲等省领导就一直在一线奔波,研究部署全省战“疫”作战图,为医务人员和患者加油鼓劲,督战各地各企业防控情况,召开各领域专家座谈会……交通卡点、高速路口、车站、机场、医院、社区、乡村、企业,处处留下了他们马不停蹄、脚不旋踵的匆匆身影。

  2月9日,战“疫”关键时刻,一个彭德怀与梁兴初在朝鲜战场上精彩对话的短视频引发刷屏。

  视频传递出强烈信号:既然是打仗,就不能贻误战机,必须克服麻痹大意情绪,把握战机,尽锐出战,确保湖南能够经受住更加艰巨的考验。

  疫情形势不断变化,省委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密切跟踪研判防疫新形势,及时调整防疫思路,做到因势而谋,以变应变。

  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发出“复工令”,要求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努力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当天,湖南连续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市州委书记视频会议,要求“做好打新的硬仗的准备”,“两场战役一起打”,在全国率先打响复工复产“保卫战”。

  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改革发展、脱贫攻坚,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湖南成为全国复工复产最早、效果最好的省份之一。

  战“疫”中,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被充分运用。通过“大数据分析+网格化实地排查”,实现了对重点人群有效筛查。健康码分类识别、“湘就业”“湘消费”等线上平台,有力服务复工复产和促进消费。

  “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在游泳中学会游泳。”从遭遇战,到主动战、总体战,再到常态化防控战,湖南始终把握战机、步步为营、节节胜利,保持了疫情防控的有力有序和社会大局的安全稳定。

  2月28日,湖南仅用39天时间实现确诊病例零新增。

  3月14日,全省本土确诊病例实现清零。

  3月31日,全省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

  截至目前,湖南累计确诊病例1019例,感染率百万分之十四,治愈率超99.6%,是全国首个确诊病例1000例以上清零的省份,已连续70多天无新增确诊病例,所有县市区进入低风险地区。

  生命至上,人民至上。5万多名医务人员白衣执甲,勇敢逆行,日夜奋战,以大无畏的勇气和艰苦卓绝的努力,剿灭病毒,守护健康

  “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

  “举全省之力,不放弃一个生命!”这是湖南决策者的庄严承诺。

  危难时刻,全省超过5万名临床、护理、检验、影像、院感防控等医护人员,主动请缨、火速集结,“不计报酬、无论生死”,夜以继日奋战在最前线。

  新冠病毒狡猾且顽固,如何科学施治?

  湖南坚决做到“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以科学精准对抗病魔。

  72小时内,长沙将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打造成湖南版“小汤山”。常德、娄底、岳阳等地,在短时间内扩建了定点医院。各市州迅速集中辖区最优秀团队、最先进设备、最全面保障。

  早诊早治,是提高救治率的第一步。

  1918个发热门诊遍布全省,执行统一的新冠肺炎筛查确诊流程。62家核酸检测机构高效运转,确保当天发现、当天采样、当天检测、当天出结果,缩短从就诊到疑似、确诊和救治的时间。

  关键时刻,专家发挥了“定海神针”的作用。

  “到最危重处去,救最危重的人。”中南大学湘雅医院首席专家艾宇航承担起省新冠肺炎医疗救治高级专家组组长的重任,在电话里匆匆安置好80多岁的老母亲后,就踏上了战场。高级专家组、重症专家组、市州驻点专家组、中医专家组、多学科专家组……228名专家全面进驻14个市州定点医院值守,治疗精细如“滴定”,减少“轻转重”,推动“重转轻”,尽最大努力降低病亡率。

  在全国率先将磷酸氯喹与乐复能用于患者救治,在全国较早开展康复者血浆治疗,开展应用间充质干细胞治疗重型、危重型患者,各种新的治疗方法积极应用、竭尽所能。

  中西医协同,中医这个“慢郎中”望闻问切、辨证施治,成了抗疫救治的“急先锋”。全省出院患者中医药参与比例达到96.75%,中医药参与较单纯使用西医疗法患者住院床日缩短2天以上。

  提升救治效率,还有一条“空中生命线”。

  通过远程医疗会诊平台,省高级专家组牵头对省内40余例重型、危重型患者进行远程会诊指导;国家新冠肺炎专家组王辰院士团队和钟南山院士团队,分别连线长沙、邵阳、株洲、娄底,对6例危重型患者进行多学科远程视频会诊。“空中生命线”一次次将危重症患者从“鬼门关”拉回。

  “穿上隔离衣,就没有了恐惧,只有向前冲的勇气。”

  “病人以生命相托,我们唯有拼尽全力。”

  惊心动魄的一个个日日夜夜,接踵而至的一场场激烈战斗,勇者逆行的一幕幕感人场景,成为这场阻击战中最美的画面。

  ICU病房里,头发花白、年近六旬的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急危重症医学中心主任杨明施教授带领团队,日夜和年轻人战斗在救治一线,不眠不休;危急时刻,省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兼呼吸治疗专科主任韩小彤教授,从长沙带着ECMO设备和团队赶赴娄底,省、市医疗专家24小时监护,一次次将生命垂危的患者刘某抢救了回来;“90后”护士胡佩那双被滑石粉、消毒液、洗手液泡得伤痕累累的手刷爆了微信朋友圈……

  面对肆虐的病毒,全省医护人员始终不松劲、不言弃,不断创造希望与奇迹——

  1月30日,我省治愈出院首例新冠肺炎患者。

  2月16日,全省年龄最大确诊患者、90岁的曲奶奶在株洲治愈出院。

  2月17日,全省首例危重型新冠肺炎患者、18岁女孩小彭在与新冠病毒搏斗20多天后,康复出院。

  2月25日,我省年龄最小患者、3个月大的晨晨在岳阳治愈出院。

  至3月14日最后一例本土确诊病例出院,54天,全省治愈出院病例1014例,其中重型、危重型患者150例。99.6%的治愈率背后,是生命对生命的顽强守护。

  同江同湖,同袍同泽。在湖北抗疫形势最严峻的关头,响应党中央号召,湖南紧急部署,派出1502名精兵强将,带上最强装备,举全省之力驰援黄冈、武汉。

  千里挺进大别山,“巴心巴肝”。58个日夜苦战,湖南医疗队在黄冈累计治愈出院607人,实现了提高患者救治率、缩短患者住院日、确保医护人员平安回归3个目标。十里长街相送,黄冈人民用最高礼遇感谢为他们拼过命的湖南亲人。

  从1月21日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感染控制专家吴安华只身一人奔赴武汉开始,“医疗湘军”一次次紧急驰援武汉。在武汉协和西院、同济医院中法新城院区、武汉金银潭医院、武昌方舱医院,来自湖湘的白衣战士一次次与死神赛跑,托举起生的希望。

  湖北战场上,湖南医疗队累计收治(管理)确诊患者2235例,治愈出院1783例。

  征程未洗又出发。4月16日,刚刚援鄂归来的吴安华、潘频华两位专家马不停蹄地奔赴黑龙江、吉林;5月11日,湖南12名医护人员组成国家医疗队,飞赴津巴布韦支援当地抗疫。

  回顾这场艰苦卓绝的战斗,口罩的勒痕、开裂的双手、坐着的睡姿、湿透的防护服……难忘的一幕幕不断闪现。白衣天使,也是父母的孩子、孩子的父母,因为选择担当,成为了英雄!

  关键时刻冲上去、危难关头豁出来。广大党员在“大战大考”中践行初心使命,党旗在抗疫一线高高飘扬

  “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党中央一声令下,全省18万余个基层党组织、390多万名党员把“大战大考”作为初心使命之考,在筑牢疫情防线中迎难而上,在推动复工复产中积极作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双胜利。

  1.4万多个临时党组织,相继在医院、隔离点、社区卡口等疫情防控“火线”和工业园区、商业楼宇、重点项目等复工复产一线成立,浇筑起疫情防控的“红色长城”。

  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才是真正的共产党人。

  从争分夺秒救治患者的重症病区,到试剂疫苗研发的科研团队;从联防联控的交通枢纽,到复工复产的工厂车间,到处都有共产党员冲锋陷阵的身影。“我是党员,我先上!”“党员不扛重担,谁来扛?”铿锵话语响彻三湘。

  留守隔离病房,党员带头;抢救危重病人,党员先上。抵达黄冈第二天,湖南援鄂医疗队90名党员医护人员迅速成立“临时党委”,成为火线上的中流砥柱。

  雷神山医院建设正酣,以汉寿农民工党员彭勇志为首的“水电五兄弟”驰援400公里、奋战8昼夜;

  一顶帐篷、一张椅子、一把体温枪,蓝山县中心医院外科党支部书记雷向阳在海拔1200多米、气温接近零度的国道G537线蓝山县南风坳临时检查点里始终坚守;

  攸县54个部门的党员干部下沉一线,结对130个城区小区,“局长、科长成了咱们小区的守门员”的暖新闻在当地刷屏。

  疫情阻击战中,这群共产党人的身影值得永远铭记——

  56岁的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局长、党委书记张辉连续奋战16天,牺牲在抗疫一线;

  衡山“90后”药剂师宋英杰主动请缨,在抗疫一线日夜坚守,生命定格在了28岁,被追认为共产党员;

  61岁的宜章县笆篱镇桐木湾村党支部书记李志柱带病坚守抗疫一线,生命的最后一天还在召集村干部商量防疫工作;

  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岳麓大队队长鲁力连续54天坚守在长沙“西大门”,劳累过度倒下后再也没有醒来;

  岳阳市公安局警令部民警董锐以笔为刀,负责收集、汇总、分析疫情相关数据,在连续抗疫27天后,44岁的他因突发心脏病倒在了岗位上;

  ……

  没有生而英勇,只因选择无畏。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他们把热血和生命献给了国家和人民,把无尽的缅怀与思念留在了三湘大地。

  随着疫情形势持续向好,湖南不失时机按下发展“重启键”。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党员干部依旧冲锋在前、勇挑重担,争取把因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把因疫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

  复工复产的各类产业园区和厂区,是疫情防控的前沿阵地。一声令下,省市县三级2.4万余名驻企防疫联络员火线下沉至3.1万多家企业,从蹲点检测体温到巡视生产车间;从完善防疫方案到筹措防疫物资;从缓解“用工难”到协调“资金荒”……进驻企业的50多个日日夜夜里,他们像螺丝钉一般“铆”在复工复产最前线,实行“一企一策”精准帮扶,累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问题13万余个。

  迄今,全省未发生一例因复工复产导致的聚集性感染,重点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有效恢复。

  战“疫”不误农,春耕正当时。全省广大驻村第一书记、科技特派员、基层党员等坚守在生产一线,抢抓农时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创新农产品营销模式,务求脱贫打法更加精准。

  长沙县开慧镇党员干部组成“跑腿队”,为农户提供农资配送、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等服务;吉首市科技特派员陈道云变身“网络主播”,为微信群内的菜农们“直播”大棚蔬菜的移栽要点;安化县副县长陈灿平走进直播间,充当“超级推销员”,累计直播超过50场,带动安化黑茶销售额超2000万元。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红旗漫卷西风,鼓舞昂扬斗志。

  “被身边的党员感动,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其中一分子。”在黄冈抗疫一线,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护师张圆郑重写下入党申请书。3月10日,她和16名队友庄严宣誓,成为预备党员。

  一批批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公安民警、社区工作者,递交入党申请书,向党组织靠拢。截至4月上旬,我省在抗疫一线发展党员1159名。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大战大考中,全民上阵、人人奋勇,众志成城的人民战争,凝聚起抗击疫情的磅礴之力

  这场抗疫大战,全民上阵、人人奋勇。从机关到基层,从城市到农村,从企业到社区,从省内到海外,“地无分南北,人无分老幼”,无数人日夜坚守、忘我付出,“将无畏、民齐心”,凝聚起抗击疫情的磅礴之力。

  在基层社区防控这个前沿阵地,广大社区工作者面对千家万户、千头万绪、千难万险,既当“守门员”“疏导员”,又当“跑腿员”“宣传员”,用辛劳和坚守、奉献和汗水织就起严密防线。

  “守好社区,责任大于天!”疫情暴发,常德市鼎城区花岩溪镇逆江坪社区党总支书记尹鸿卓,来不及从父亲刚刚过世的悲痛中走出,就冲上了防疫一线。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街道江湾社区党委书记于秋燕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写满了各种信息,每天接打电话上百个。她和街道同事用“脚力”摸排疫情,开展不漏一户的“梳篦子”式大排查,保障了湘江世纪城这个全省最大居民小区的“零确诊”。

  大战大考中,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倾情投入、各尽其能,书写下为民履职、为国尽力的温暖篇章。

  “几乎所有人都把‘家’搬到了实验室,集体攻关,24小时连轴转。”全国人大代表、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戴立忠率队应急攻关,第一时间研制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驰援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控制疫情发挥了重要作用。

  “把一辈子的盒饭和泡面都吃完了”,全国政协委员、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组长易露茜和同事们日夜奋战,调度全省疫情监测、研判和处置,病倒住院仍坚持工作。

  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全国政协委员周群飞调集企业全球资源采购医疗设备和防护物资支援抗疫;省政协澳门委员叶惊涛先后为湖南、湖北捐款捐物价值总额超过1100万元;全国人大代表王填发起“歇业人员暂借计划”……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危难之时,世界各地的湘籍华人华侨心系故土、慷慨助力,与家乡人民心手相牵、风雨同舟,汇聚起共同战“疫”的双向暖流。

  “每个人都为家乡使出全部的力气。”疫情暴发之初,医疗防护物资告急,海外华侨华人开启“全球购”模式。1月28日,省侨商会廖丽萍女士随机携带十箱口罩抵达长沙,成为捐赠第一人。墨西哥湖南总商会、欧盟湖南总商会、阿联酋湖南商会、美国湖南联谊会、日本湖南人会……湘籍侨联、侨胞源源不断的爱心汇集三湘。至3月初,全省侨联系统共发动42个国家139个侨社团捐款1752多万元、捐赠医疗物资4290多万元。

  随着疫情在世界多地暴发蔓延,湖南在全力巩固省内抗疫成果的同时,积极向海外同胞伸出援手,先后向58个国家和地区的海外侨团、侨胞捐赠抗疫物资,护航远方的亲人。

  “有一分热,发一分光。”湖南140多万名志愿者用行动诠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驱散疫情之下的寒冷和阴霾,传递满满力量和温暖。

  长沙人“吴发秦”(谐音“无法寻”)悄悄留下信封捐赠1万元给医护人员买口罩;公益人向愈韩24小时网络筹款500万元,奔波千里运回10吨抗疫物资;岳阳市红十字蓝天救援队队员们背着50多斤重的消杀装备,每天工作10个小时;新宁县60多名科技志愿者进村入户,开展农业生产技术推广和指导服务;全省1100多名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志愿者发挥专长,帮助患者家属、一线医护人员等缓解焦虑……

  无数张“雷锋面孔”点亮了这个春天,为湖湘战“疫”增添了一抹暖心的“志愿红”。

  “他们不过是一群孩子,穿上战袍,便成了勇敢的战士!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以80后、90后为代表的湖湘青年挺身而出,将青春誓言化作击散疫情阴霾的一道道光芒。

  危难关头,90后长沙小伙郑能量、新化小伙邹智明、浏阳小伙冯泽程不约而同驰援武汉,用行动证明了“90后在关键时刻也能站出来”。

  80后小伙、湘潭市第一批支援湖北省黄冈市医疗队队长易钊泉在黄冈疫情最重的红安县先后组织抢救10次;24岁的残疾青年罗小小用脚趾操作电脑,开展公益筹款;湖南大学大三学生刘逸涵和伙伴发起“壹桌计划”公益项目,在疫情中搭建了一张张安静的“书桌”。

  4月28日,第24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结果揭晓。易钊泉、罗小小、王调兵、宋英杰等4人和“中南大学湘雅医院重症医学科”团队获此殊荣。而此时,王调兵、宋英杰两位青年英雄已经将年轻的生命永远留在了这个春天。

  不惧风浪有底气,危中寻机天地宽。经受住疫情冲击,经济企稳回升,生产生活的“热浪”滚滚袭来

  初夏时节,阳光灿烂,生命热烈。

  5G无人挖掘机、5G高清视频采集……5月14日在长沙举行的“5G+工业互联网”现场推进会上,三一重工、山河智能等龙头企业,正全新打造新技术领域的标杆应用场景。

  复工、转型、升级,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湖南优势产业工程机械开启新一轮结构性改革的“窗口”。

  3月24日,三一重工市值超过日本小松,成为世界工程机械行业市值第二大企业。5月7日,中联重科下线全球首台纯电动汽车起重机,引领一场工程机械领域电动化“风暴”。

  不惧风浪、攻坚克难、化危为机,正是时下三湘大地的真实写照。

  时间追溯至3个多月前,彼时的湖南经济,还在经历一场史无前例的“寒冬”考验。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

  厂区动起来!铁建重工、梦洁家纺、楚天科技的车间里,“云模式”“机器人模式”开启,以数字化、智能化激活实体经济新动能。

  田间热起来!种子、化肥通过“绿色通道”调运春耕一线,种粮大户劲头足,扩大早稻种植面积,牢牢稳住农业基本盘。

  工地忙起来!今年提前两个月部署启动年度160个省重点项目;前4月,全省新开工重大项目3613个,为去年全年的85%,为稳投资持续“加码”。

  经济社会各种要素流动起来!商超、早餐店、理发店,开门迎客;橘子洲、岳麓山、世界之窗等A级景区有序开放,“网红”店铺前排起长队,上下班高峰景象又回来了。

  保障防疫物资生产10条、支持复工复产9条、税10条、商8条、省政府帮扶企业政策30条……我省先后出台100条“真金白银”扶企稳企的“干货”政策,覆盖税费优惠、融资贷款、就业用工、财政奖补、运营成本、市场监管、办事服务7大领域,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在复工复产快马加鞭的同时,企业急招工、务工人员急就业的矛盾十分突出。

  利用大数据破解招工就业难!省人社厅会同长沙市人社局、腾讯公司,48小时内开发推出“湘就业”小程序,上线一个月,访问量近千万人次,入驻企业2206家,发布岗位数超20万个。蓝思科技入驻“湘就业”平台后,日均招录员工2616人,很快完成了近7万人的招聘任务。

  截至目前,全省规模工业、服务业企业基本实现满岗复工,调查的1246家农业企业复工率99.3%,3841个省市重点项目全部复工,重点外贸企业全部复产。湖南复工复产率位居全国前列,获得了中央调研组的高度肯定。

  工业用电量是经济运行的“晴雨表”。最新数据显示,4月,全省工业用电量72.61亿千瓦时,增长12.2%,比一季度加快17个百分点,表明工业发展态势回稳,市场信心依然坚挺。

  一手战“疫”,一手战贫。挂牌督战、产业转移、消费扶贫、稳岗就业,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决心更大、力度更强。3月2日,随着邵阳县等20个贫困县脱贫,全省51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向着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发起最后冲刺。

  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新阶段,湖南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

  3月27日,湖南在全国率先推出在线消费小程序“湘消费”,以消费券形式提前向职工和工会会员发放节日慰问费,覆盖全省14个市州的餐饮、商超、旅游、零售等服务行业,惠及19万余户实体商家,其中小微商户占比达8成,累计带动商户交易额数百亿元。

  最美人间四月天,湖南人被一碗粉唤醒了味觉。14个市州的48家米粉名店、124种特色米粉、123款风味小吃,在“湖南米粉大擂台”同台比赛,11天销售米粉近2万公斤,近10万名食客大快朵颐。

  克服了危即是机。湖南经受住了疫情的冲击,经济企稳回升态势基本确立。人们熟悉的一切已然归来,空气里充盈着复苏的生机与希望。

  产品从无到有、产能由小变大,湖南生物医药产业迎来发展良机。安邦制药一季度产销额同比增长15%,邵阳纺机成为同领域的标杆企业……一条完整的防疫物资产业链在抗疫中培育壮大。

  疫情冲击下,“宅经济”受捧,“无接触配送”走红,跨境电商一片热火。4月,全省进出口总额达479.5亿元,同比迅猛增长59.3%。

  抢机遇、抓项目、稳投资,4月28日,年度计划投资1314.8亿元的829个重大项目集中开工,规格之高、规模之大,历史罕见。

  “五一”期间,2020湖南车展率先打响全国会展业信心恢复的“第一枪”,6天时间,6.2万多人次进场观展,销售车辆23910台,登上国际展览联盟官方杂志《展览世界》头条。

  蓬勃夏日,万物并秀。

  在工地车间的机器轰鸣中,在商超餐馆的熙攘人流里,在旅游景区的笑声喧哗中,在不断增长向好的经济数据里,生产生活的“热浪”正向我们滚滚袭来。

  “莫道春风归来晚,浮云过后艳阳天。”慎终如始、再接再厉,湖南完全有能力、有信心、有把握,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文/唐婷 孙敏坚 胡宇芬 段涵敏 邓晶琎 曹娴 图/傅聪)

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服务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HuNanDevelopmentZones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湖南省。

第二条 本会宗旨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目标要求,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第三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湖南省民政厅,党建工作机构是中共湖南省物流行业委员会,行业管理部门是湖南省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会党的工作接受党委社会工作部的统一领导。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园综合楼1209、1210室。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合作交流、协调、咨询、培训、服务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拟定规章制度,提交会员大会通过,以规范本会工作和会员行为。

(七)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充分发挥《湖南开发区》杂志、湖南开发区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四大平台的作用,大力宣传全省开发区发展的好成果、好经验、好做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八)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九)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十)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十一)承办政府部门或会员单位委托的有关事项。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等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单位会员一般由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代表该单位在本会行使会员的权利、履行会员的义务。一名自然人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单位会员调整其代表,须经理事会备案。

第八条 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一)本省境内经市、州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业园区和园中园;

(二)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三)各产业园区重点龙头企业、上市公司、链主企业;

(四)为园区服务的企业及单位,从事开发区管理、服务机构、个人。

本会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加入本会。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法人登记证明文件,以证明单位的合法经营身份和法人资格;

2.若会员单位在相关领域具有特定资质,如行业许可资质、专业技术资质等,可提供相应复印件;

3.简要介绍单位的发展历程、业务规模、主要业绩、发展规划等内容;

(三)由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由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办理入会登记手续并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及符合本章程的其他权利;

(五)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声誉;

(五)向本会反映园区发展情况,提供园区发展信息、有关资料,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为发展壮大本会做贡献;

(六)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四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理事会确认后丧失会员资格:

(一)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五条 会员因退会、被除名或者第十四条有关情形被确认丧失会员资格的,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十六条 任何会员不得利用经营规模、市场份额等优势,剥夺或者限制其他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本会置备会员、理事、监事名册,对会员、理事、监事情况进行记载。会员、理事、监事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理事、监事名册,并向会员公告。本会负责妥善保存会员、理事、监事相关档案,以及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决议等原始记录。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一节会员大会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一)制订和修改章程;

(二)决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负责人、监事产生办法,将负责人产生办法报党委社会工作部备案;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五)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六)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七)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八)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

(九)审议监事的工作报告;

(十)决定名称变更事宜;

(十一)决定终止事宜;

(十二)审议通过本会重要决议;

(十三)决定本会的终止和其他重大事项。

会员大会的职权不得授权理事会或者其他机构、个人代为行使,但法律法规、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每届5年。每个会员单位派出代表参加会议,参会代表为会员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全体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报党委社会工作部同意,提前或者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本会召开会员大会,须提前15日将会议的议题通知会员。

首届以及换届的会员大会,以及需要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事项的会员大会,应当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其他会员大会可采用现场会议、视频会议、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等方式。

第二十条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理事会或者本会1/5以上的会员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大会。临时会员大会由会长主持。会长不主持或者不能主持的,由提议的理事会或者1/5以上会员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

第二十一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决议事项符合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本会终止,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投票表决通过;

(二)选举、罢免理事,须经到会会员1/2以上投票通过。

(三)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1/2以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四)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1/2以上表决通过。



第二节理事会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人数最多不得超过120人,且一般不得超过会员的1/3。

理事不能来自同一会员单位,不在本会领取薪酬。

本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湖南省开发区领域具有一定规模、影响力与示范作用,发展质量与综合实力位居省内前列;

(二)能积极参与协会治理与活动,支持协会工作,完成协会交办任务,维护协会声誉;

(三)按协会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理事单位会费。

第二十三条 理事的选举和罢免:

第一届理事由发起人与申请成立时的会员共同会商提名,报综合(行业)党委、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其中负责人人选报党委社会工作部审核同意后,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大会召开前2个月,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大会召开前2个月报综合(行业)党委、行业管理部门审核;换届或者届中调整工作汇总酝酿提名负责人人选,应当充分听取本会党组织和综合(行业)党委、行业管理部门意见;负责人人选经党委社会工作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召开会议选举。

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会员大会的授权,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补、罢免理事,最多不得超过原理事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四条 每个理事单位只能选派一名代表履行理事职责。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报理事会备案。

第二十五条 理事的权利:

(一)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建议;

(四)向会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

第二十六条 理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利益,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

(二)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三)谨慎、认真、勤勉、独立行使被合法赋予的职权;

(四)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五)不利用理事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不从事损害本会合法利益的活动;

(七)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会的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负责人,审议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

(三)决定名誉职务人选;

(四)筹备召开会员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五)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七)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

(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

(九)领导本会各所属机构开展工作;

(十)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十一)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十二)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等重要的管理制度;

(十三)决定本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十四)审议活动资金变更事项;

(十五)审议住所变更事项;

(十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每届5年,与会员大会同时换届。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全体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报党委社会工作部同意,提前或者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九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3次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第三十条 负责人(秘书长采取聘任制,则不含秘书长)由会员大会或者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聘任、解聘秘书长,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

罢免负责人,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

第三十一条 选举负责人,按得票数确定当选人员,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总票数的2/3。

第三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通讯形式会议不得决定以下事项:

(一)负责人的调整;

(二)届中增补、罢免理事。

第三十三条 经会长或者1/5以上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会长不能主持临时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1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第三节 负责人

第三十四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1名,副会长单位若干个、专职副会长1名、秘书长1名。

本会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勤勉尽职,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五)符合章程规定的任职年龄,最高任职年龄以70周岁为基准,参照《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中有关退休时间的规定作相应延长。秘书长为聘任制时,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且为专职;

(六)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和行业协会商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会长、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会长、秘书长,会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负责人之间不得存在近亲属关系,且不得为来自同一会员单位。

(七)特殊情况上报党委社会工作部审批。

第三十五条 本会负责人任期与理事会相同,连任不超过2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综合(行业)党委、行业管理部门,报党委社会工作部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聘任的秘书长连任届次不受限制,可不经过民主选举程序。

第三十六条 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因特殊情况,经会长推荐、理事会同意,向综合(行业)党委、行业管理部门报告,报党委社会工作部审核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会长或者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聘任的秘书长不得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七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负责人被罢免或者卸任后,本会应当在按程序决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后20日内,向党委社会工作部报告,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原任法定代表人不予配合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本会可根据有效的理事会同意变更的决议,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八条 会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向会员大会、理事会报告工作。

会长、法定代表人应每年向理事会述职。

会长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委托或者理事会推选1名副会长代为履行职责。

第三十九条 副会长、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责:

(一)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三)列席理事会和会员大会;

(四)提名副秘书长及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五)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六)拟订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报理事会审议;

(七)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审议;

(八)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四十条 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纪要。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理事会决议同时由出席会议成员确认。会议纪要、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备会员查询,并至少保存30年。

拟免职负责人的,应当在免职决议作出前20日内向党委社会工作部报告;新选任负责人的,应当在选任决议作出后20日内向党委社会工作部报告。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应当在变动决议作出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理事、负责人的变动情况应当及时向会员通报,备会员查询,并向社会公开。

第五节监事

第四十一条 本会设监事1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本会接受并支持委派监事的监督指导。

第四十二条 监事的选举和罢免:

(一)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二)监事的罢免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四十三条 本会的负责人、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四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列席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二)对理事、负责人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者会员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三)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四)对负责人、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要求其及时予以纠正;

(五)向综合(行业)党委、行业管理部门和党委社会工作部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第四十五条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第四十六条 监事可以对本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本会承担。

第六节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第四十七条 本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本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按照确有工作需要且与本会管理能力相适应的原则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依据会员组成特点、业务范围的划分等设立,代表机构依据本会授权在规定地域内代表本会开展联络、交流、调研活动。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登记证书,按照本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在本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本会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四十八条 本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第四十九条 本会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名称应当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技术委员会”等准确体现其性质和业务领域的字样结束,代表机构名称应当以“代表处”“办事处”“联络处”字样结束。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除冠以本会名称外,不得以法人组织名称命名。

本会内部设立的办事机构名称,应当以“部”“处”“室”等字样结束,除冠以本会名称外,不得以法人组织名称命名,且区别于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

第五十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负责人的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第五十一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财务应当纳入本会法定账户统一管理,全部收支应当纳入本会财务统一核算。

第五十二条 本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有关情况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节内部管理制度和矛盾解决机制

第五十三条 本会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管理规程。建立《民主选举制度》《会员大会制度》《理事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和文件。

第五十四条 本会建立健全证书、印章、档案、文件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将以上物品和资料妥善保管于本会场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应当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五十五条 本会证书、印章遗失时,经理事会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按规定申请重新制发或者刻制。如被个人非法侵占,应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

第五十六条 本会建立民主协商和内部矛盾解决机制。如发生内部矛盾不能经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

第五十七条 本会收入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或有偿服务的收入;

(五)举办经济实体获得的合法收入;

(六)利息;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十八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本会经批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十九条 本会的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第六十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十一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能力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应当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应当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六十二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资产、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十三条 本会重大资产配置、处置须经过会员大会或者理事会审议。

第六十四条 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规定,致使本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审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六十五条 本会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本会发生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本会发生违法行为或者造成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第六十六条 本会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本会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也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六章信息公开与信用承诺

第六十七条 本会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会员公开负责人名单、年度工作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信用承诺、承接政府转移或者委托事项、可提供服务事项及运行情况等信息。

第六十八条 本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经理事会通过,任命或者指定1名负责人作为新闻发言人,就本组织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者热点问题,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接受采访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新闻发布内容应由本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审定,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六十九条 本会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第七十条 本会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等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信用承诺内容。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七十一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第七十二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大会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后,在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30日内向社会公开。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七十三条 本会终止动议由理事会提出,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七十四条 本会终止前,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七十五条 本会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在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或者捐赠给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

第七十六条 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九章 附则

第七十七条 本章程经2026年8月28日第三届第二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七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的理事会。

第七十九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