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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中国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奋勇拼搏纪实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8日发布人:新华网、湖南开发区网浏览: 次

      “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一个曾经任人宰割、备受欺凌的民族,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注定风云际会,何惧惊涛拍岸。

  进入新时代特别是“十三五”时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必须决战决胜。收官之际的2020年,万马战犹酣。

  拼搏,新时代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拼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

  高山耸峙,风卷红旗过大关。


这是2020年7月23日拍摄的吉林省梨树县国家百万亩绿色食品原料(玉米)标准化生产基地核心示范区。新华社记者 许畅 摄


  (一)开“顶风船”

  时间的指针指向21世纪的第三个十年,中华民族迈向伟大复兴的关键一程。

  这是一个看似顺利的开局。

  2020年1月19日,农历腊月廿五。彩云之南,风和日丽、喜气洋洋。

  刚刚结束开年首访,习近平总书记从缅甸回国便直接前往云南考察,向全国人民拜年,再一次部署脱贫攻坚总决战。

  此时的中国,正铆足了劲,决心再用一年时间彻底打赢脱贫攻坚战。

  前无古人的事业必然成于艰难,对此,总书记早有预见。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告诫全党务必增强风险意识,不忘居安思危。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连续两年在中央党校省部级研讨班上强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尤其提到“像非典那样的重大传染性疾病,也要时刻保持警惕、严密防范”。

  尽管如此,猝不及防的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仍始料未及,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不确定性陡然增加。

  随着时间的推移,疫情迅速蔓延:报告病例数在短期内大幅增加,防控形势一度红灯频闪;

  既定节奏打破:国内生产总值一季度同比下降6.8%,出现有季度统计数据以来首次负增长;

  外部环境恶化:某些国家频频“甩锅”,“极限施压”“脱钩”声调甚嚣尘上,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盛行;

  矛盾复杂交织:疫情未息又遇严重汛情,公共卫生、经济结构、自主创新等方面的短板亟待补上。

  乱云飞渡,雨骤风狂。如何开好“顶风船”?需要领航者的智慧远见,更考验掌舵者的勇毅担当。

  在云南考察时就作出抗击疫情重要指示;以巨大政治勇气拍板武汉“封城”;大年初一紧急召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一次次重要指示、数不清的热线电话;在关键时刻亲赴北京、武汉等地指挥抗疫……

  面对这场百年不遇的重大疫情,习近平总书记深谋远虑、直接部署、亲临一线、全程督战,亿万人民的主心骨凝聚起上下齐心、共克时艰的磅礴力量。

  2020年2月下旬,抗击疫情的战斗如火如荼。与此同时,一场覆盖全国17万县团级以上干部的电视电话会议,打响了另一场战役。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部署:“把我国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强大动能充分释放出来,就能够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早春时节,之江大地万物复苏。

  在宁波臻至机械模具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里,一排排机床设备飞速运转,机器声轰鸣。

  “大家辛苦了!”面对干劲十足的工人们,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现在就是要在继续坚持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复工复产,既要保证生产任务,还要保证身体健康。”

  一年之中13次国内考察调研,这是非常时期的非常节奏:从华灯初上的西安步行街,到抗洪前线江淮两岸,从贺兰山下的葡萄种植基地,到浏阳河畔的视频文创产业园……

  习近平总书记进工厂、下农村、访社区、看市场,来到广大干部群众中间,一次次重要讲话拨云见日、坚定信心:“不要被问题和困难吓倒”“危和机总是同生并存的,克服了危即是机”!

  盛夏时节,松辽平原腹地吉林省梨树县,玉米地一望无边、金浪翻滚。

  步入田间,察看庄稼长势,习近平总书记说:“今年夏粮丰收大局已定,关键就看秋粮了。今年灾害不少,我很关心东北这里的农作物长势。”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早在2020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对抓好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传递出特殊之年以特殊举措重农抓粮的明确信号。

  风雨来袭,稳字当头。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六保”任务,并将其作为做好“六稳”工作的着力点。

  发行抗疫特别国债,优先保障毕业大学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密集出台减税降费、援企纾困政策措施,大力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一系列逆周期宏观调控“硬核”举措,为顶风前行航船注入强劲动力。

  世界阴云密布,中国雨过天晴——

  率先控制住疫情!率先复工复产!率先实现经济增长由负转正!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权威机构发布报告,投下看好中国发展前景的“信任票”。外媒感叹:“中国正以惊人的速度回到接近正常状态。”

  预计2020年中国经济总量将突破100万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迈入1万美元门槛,5年城镇新增就业超过6000万人……

  “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即将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世界瞩目、可以载入史册的答卷。

  事实再次证明——

  有习近平同志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领航掌舵,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有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顽强奋斗,我们就一定能够战胜前进道路上出现的各种艰难险阻,一定能够在新时代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有力地推向前进。


  拼版照片,上图为:贵州惠水县摆金镇斗底村一角(无人机照片,2020年5月6日摄);下图为:斗底村村民搬迁之后居住的惠水县明田街道新民社区一角(无人机照片,2020年5月6日摄)。新华社记者 欧东衢 摄


  (二)啃“硬骨头”

  这是一个令人激动的好消息:2020年11月23日,随着贵州省剩余9个县脱贫出列,中国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

  贵州石阡县坪山乡大坪村驻村工作队队长吴昌永的手机弹出了这条消息。他情不自禁地马上转发,一遍遍刷新朋友圈、微信群,凌晨一两点还有人在转发跟评。

  这不禁让吴昌永回想起年初那场“史上最大规模”的座谈会。

  3月6日那天,在石阡县视频会议室,这位基层扶贫干部聆听了习近平总书记的冲锋动员——

  “今年满打满算还有不到10个月的时间,按日子算就是300天,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本来就有许多硬骨头要啃,疫情又增加了难度,必须尽早再动员、再部署。”

  “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必须如期实现,没有任何退路和弹性。”

  彼时,疫情防控正处在胶着对垒阶段,贫困地区劳动力外出务工受阻,扶贫产品销售困难,一些项目被迫停工……

  脱贫攻坚越到最后,剩下的越是难啃的硬骨头。现在,一道“加试题”又摆在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面前。

  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

  一诺千钧、军令如山,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上下同欲者胜!以上率下者强!

  一张“五位书记同框”的照片刷屏了——

  春雨初霁,陕西平利县,女娲凤凰茶业现代示范园区里,习近平总书记脚踩泥泞,沿着茶园小道向正在工作的茶农们走来。在总书记身旁的,是陕西省委书记、安康市委书记、平利县委书记、蒋家坪村党支部书记。

  这是世所罕见的组织动员: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共派出25万多个驻村工作队,累计300多万名县级以上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驻村干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付出汗水、心血乃至生命。

  越是吃劲,越要响鼓重锤:在疫情灾情叠加的决战决胜之年,为确保全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期脱贫,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对52个未摘帽贫困县和1113个贫困村实施挂牌督战,较真碰硬“督”,凝心聚力“战”。

  瞄准靶心,以最精准的思维、最科学的措施,部署关键之举。

  2020年4月20日傍晚,秦岭深处,柞水县小岭镇金米村的木耳展销中心迎来了一位“特殊带货员”。

  直播台前,习近平总书记对着手机镜头点赞——“小木耳、大产业”。

  当晚,柞水木耳就火了!


2020年4月21日,秦岭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少康在金米村培训中心整理货架。新华社记者 梁爱平 摄


  2000万网友涌进直播间,20多吨木耳秒光。弹幕刷屏:“总书记也是拼了”。

  产业扶贫是啃下脱贫攻坚硬骨头的重要举措。

  有媒体将习近平总书记这些年考察关心过的扶贫产业总结成一份“小康菜单”:陕西柞水木耳炒山西大同黄花,河北德胜马铃薯配宁夏安格斯牛肉,来一碟贵州盘州火腿,就一壶“人民小酒”,饭后再尝点黑龙江伊春蓝莓,饮一杯浙江安吉白茶……


  农民在贵州省普安县地瓜镇屯上村的“扶贫茶园”里给茶苗除草(2019年7月7日摄)。当地的茶园栽种有浙江安吉黄杜村捐赠的白茶苗。新华社记者 杨文斌 摄


  这场没有硝烟的大决战,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放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以最大的决心、倾注最多的精力,既挂帅又出征。

  重庆石柱县华溪村,地处群山深处。


2020年7月7日,中益乡华溪村驻村第一副书记罗风华(右)查看贫困户谭登周养殖的中华蜜蜂蜂蜜生产情况。新华社记者 刘潺 摄


  两年前,年过六旬的村民谭登周外出务工受了重伤,卧床4个多月,靠医保等兜底政策渡过难关。

  乘飞机、转火车、换汽车,2019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千里迢迢、辗转奔波,来到老谭家。见到总书记,老谭一下子就哽咽了:“要不是党的政策好,我坟上的草都这么高啦!”

  习近平总书记紧紧握着老谭的手:“党的政策对老百姓好,才是真正的好。”

  行程万里,初心不忘。扎根黄土地的悠悠岁月,早已将对人民的赤子之情铭刻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心间。

  “我们这一代人有这样一个情结,一定要把我们的老百姓特别是我们的农民扶一把,社会主义道路上一个也不能少,共同富裕、全面小康,大家一起走这条路。”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谈及往事,情真意切。

  回望来时路,8年攻坚,何等艰辛!一朝冲刺,何等激越!

  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贫困县全部摘帽;

  消除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

  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

  这一伟大功绩,永载史册。

  (三)谋“大棋局”

  “明年上半年党中央将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系统评估和总结,然后正式宣布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20年金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郑重宣示引人瞩目。

  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运筹的一盘“大棋局”。

  “‘十三五’规划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的规划。”“现在,这个时跨本世纪头20年的奋斗历程到了需要一鼓作气向终点线冲刺的历史时刻。”5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发出动员令。

  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系列大手笔大方略,开辟出中国广阔的发展新空间。

  起手定大势——在深化改革开放中释放发展新活力。

  2020年10月14日,深圳莲花山上,秋风送爽。

  时隔8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来到这里,向邓小平同志铜像敬献花篮,宣示“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的决心。

  “经过40年的发展,深圳还是一个年轻的城市,蓬勃向上、欣欣向荣。”站在山顶平台,眺望这座现代化的大都市,习近平总书记感慨万千,“党中央赋予经济特区新的内涵和使命,深圳一定能够努力续写更多‘春天的故事’,创造让世界刮目相看的新的更大奇迹!”

  在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扬帆起航!支持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


2020年9月17日拍摄的深圳市南山区后海片区(无人机全景照片)。新华社记者 陈晔华 摄


这是2020年9月13日拍摄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项目(第三批)集中开工仪式现场。新华社记者 杨冠宇 摄


2020年11月4日拍摄的上海陆家嘴光影秀。新华社记者 张豪夫 摄


  关键处连落三子,发出中国深化改革开放最强音。

  “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冲刺的5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的5年。

  5年来,习近平总书记38次主持召开中央深改领导小组和中央深改委会议,亲自部署一系列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改革,涉及范围之广、出台方案之多、触及利益之深、推进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下好先手棋——以新发展理念厚植发展新优势。


太钢集团员工在操控超薄带状不锈钢的移动设备(2019年5月24日摄)。新华社记者 曹阳 摄


  太钢不锈钢精密带钢有限公司的车间里,一条条薄如纸页的亮银色箔材吸引了总书记的目光。

  2020年5月12日,正在山西考察的习近平总书记来到这里,实地调研企业转型发展。

  拿起一片“手撕钢”,习近平总书记仔细察看,轻轻折了一下,称赞道:“百炼钢做成了绕指柔。希望你们再接再厉,在高端制造业科技创新上不断勇攀高峰。”

  在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阶段,“创新”成为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频词。

  “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科学技术解决方案,都更加需要增强创新这个第一动力。”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切中要害。

  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管全局、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

  5年前,习近平总书记主持起草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新发展理念,下出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的先手棋。

  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5年来,新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关键处落子——以区域协调实现高质量发展。

  初冬的江苏南通五山地区滨江片区,江涛拍岸、苇荡摇曳,岸绿山青、鸟语花香。

  2020年11月12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这里,沿江边岸线缓缓步行,看生态变迁,问“十年禁渔”。

  “过去脏乱差的地方变成现在公园的绿化带,说明我们只要下决心,就一定能落实好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望着夕阳下的粼粼江水,习近平总书记高兴地说。

  5年,三次实地调研、三场座谈会。

  2016年,上游重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勾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绿色发展格局;

  2018年,中游武汉,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提出“使长江经济带成为引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

  2020年,下游南京,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赋予长江经济带一系列新使命……

  “推动”—“深入推动”—“全面推动”,从会议名称不难看出,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历史和全局高度,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色在“小康”,难点在“全面”。

  前往黑吉辽,谋划新时代东北振兴;调研京津冀,布局协同发展;考察粤港澳,推进大湾区建设;深入沪苏浙皖,指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绘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蓝图,推进优化国土空间布局,联通东中西,协调南北方,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动力引擎加快转动,使中国高质量发展的空间不断拓宽。

  越是冲刺阶段,越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

  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开辟新境界;形成新时代党的治疆、治藏方略,夯实富民兴边之基;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以法治之威根本扭转乱局;推动军队组织架构和力量体系革命性重塑,全面提升部队实战能力……一系列事关全局的关键之举,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障。

  善治国者,善于谋势;决胜负者,长于布局。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际,一盘更大的棋局正在序盘。

  在习近平总书记领导下,历经200多个日夜的调研、谋划、起草、修改,一份决定未来5年和15年中国前途命运的宏伟蓝图——“十四五”规划《建议》呈现在世人面前。

  一边战疫情,一边谋发展,这是多重挑战下一个大国从容不迫的气度,展现出一位大国领袖的远见卓识和领导才能。


  2020年12月17日凌晨,嫦娥五号返回器携带月球样品,采用半弹道跳跃方式再入返回,在内蒙古四子王旗预定区域安全着陆。新华社记者 连振 摄


  (四)扩“朋友圈”

  “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时代之问横亘世人眼前。

  “我们都在同一艘船上。风高浪急之时,我们更要把准方向,掌握好节奏,团结合作,乘风破浪,行稳致远,驶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历史的关键路口,习近平主席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深邃思考着在世界的动荡变革中,中国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方向和路径。

  “我们不追求一枝独秀,不搞你输我赢,也不会关起门来封闭运行,将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联合国讲坛上,习近平主席向世界宣示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

  初冬时节,重庆市沙坪坝区团结村中心站,一排排蓝色集装箱整齐堆放,橙黄色的吊车忙碌着。


2020年6月19日,中欧班列(渝新欧)布达佩斯直达班列在重庆团结村站准备发车。新华社记者 唐奕 摄


  汽笛轰鸣,一列装满了电脑、汽车零配件等物品的中欧班列缓缓驶出站台,前往一万多公里外的德国杜伊斯堡。

  2016年6月,习近平主席在波兰出席统一品牌中欧班列首达欧洲(波兰)仪式。从那时起,中国内陆腹地借助“钢铁驼队”,从开放末梢加快走向开放前沿。

  累计开行突破3.1万列、通达21个欧洲国家的92个城市,中欧班列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国际贸易大动脉,为小康中国增添新动能。

  累计与138个国家、31个国际组织签署202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自贸试验区不断扩容,颁布实施外商投资法……高水平开放格局正在形成,为中国发展开辟新空间。


这是第128届网上广交会的线下双循环贸易促进活动现场(2020年10月16日摄)。新华社记者 邓华 摄


  广交会、服贸会、进博会、东博会……当世界经济深度衰退,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在习近平主席亲自筹划下,中国一次次成功“做东”,连续举办经贸合作为主题的多个盛会,为提振中国经济注入新动力。


2020年9月8日,观众在服贸会综合展区参观。新华社记者 潘思危 摄


2020年11月6日,在进博会技术装备展区,人们在西门子展台观看人机协作的智能化单元生产线。新华社记者 李任滋 摄


  中国的“朋友圈”越来越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主席的出访足迹遍布五大洲72个国家。目前,中国拥有180个建交国、同112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建立不同形式伙伴关系。

  新冠肺炎疫情之下,习近平主席密集开展“云外交”:80多次同外国领导人及国际组织负责人会晤、通话,通过视频形式出席22场重要外交活动。

  元首外交为维护中国发展战略机遇期、冲刺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构建起积极有利的外部环境。

  2020年11月15日,历经8年谈判,《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正式签署,全球最大自贸区正式起航。

  立己达人,兼济天下。迈入全面小康的中国,也在更好贡献世界。

  对全球减贫贡献率超过70%、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30%、在全球范围内率先控制住疫情并成为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无论是“常规考”还是“应急考”,中国交上的一份份高分答卷,令世界惊叹。


2020年8月21日,中国抗疫医疗专家组成员在南苏丹首都朱巴的一处新冠肺炎治疗机构留影。新华社发(中国驻南苏丹大使馆供图)


  2020年12月14日,北京正值寒冬,而遥远的非洲大陆上一派热火朝天——在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中国援建的非洲疾控中心总部项目破土动工。

  日历翻回到半年前的仲夏之夜。


2020年5月10日,在埃及首都开罗,工作人员搬运中国政府援助的抗疫物资。新华社记者 邬惠我 摄


  6月17日,一场跨越半个地球的“云会议”紧急召开。“提前于年内开工建设非洲疾控中心总部”,这是习近平主席在中非团结抗疫特别峰会上宣布的众多“大消息”之一。

  早在3月,中国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习近平主席向法国总统马克龙致慰问电时首次提出“打造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理念。


2020年4月15日,工作人员在装运援助沙特阿拉伯的医疗物资。新华社记者 冯开华 摄


  一场全球危机,见证了中国的责任与担当:向150多个国家和9个国际组织提供抗疫援助;向34个国家派出36支医疗专家组;向各国提供2000多亿只口罩、20亿件防护服、8亿份检测试剂盒;加入“新冠肺炎疫苗实施计划”;承诺将疫苗作为全球公共产品……

  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全球人道主义行动背后,是中国最高领导人的全球视野和使命担当,是中国促进国际和平与发展事业的主动作为,也是中国坚定支持多边主义的扎实行动。

  因势而谋,顺势而动。遏制病毒要靠“隔离”,战胜疫情必须“携手”。中国主张、中国行动,为人类注入信心,也使中国更加走近世界舞台中央。

  习近平主席提出一系列攸关人类发展和世界前途命运的重大倡议和主张,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指明方向。

  中国-东盟、中非、中阿、中拉……中国正同越来越多的友好伙伴构建命运共同体;网络空间、核安全、海洋、卫生健康命运共同体,中国倡议得到积极呼应。

  面对逆风和回头浪,中国始终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

  70多年前,中国是第一个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的国家,是联合国创始会员国,也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唯一的发展中国家。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作出的重要论断,穿越时空,昭示出中国发展进步的世界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断发展,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2020年9月8日上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这是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集体乘坐礼宾车从住地出发,由国宾护卫队护卫前往人民大会堂。新华社记者 刘彬 摄


  (五)筑“同心圆”

  2020年岁末,一些国家的民间机构评选年度热词,不约而同聚焦“疫情”。

  美国是“大流行”,日本是“3密(密闭、密集、密切接触)”,英国是“隔离”。而在中国,位列榜首的是“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对人民生命的态度,最能体现一个国家到底是不是把人民放在第一位。”战“疫”英雄钟南山这样说。

  有两个镜头深深印在人民心中——

  武汉东湖新城社区,疫情未解,习近平总书记慰问已居家隔离48天的居民。他仰起头,关切地注视着楼上的群众,挥手说道:“大家一起加油,再坚持一下!”

  安徽蒙洼蓄洪区,骄阳似火,习近平总书记走进田间,看望洪水退后正在抢种补种的乡亲。总书记顾不上擦拭脸颊上的汗水,连忙问道:“闹这么大的洪水,乡亲们的生活怎么样?”

  “为了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我们什么都可以豁得出来!”总书记真挚的话语温暖人心,更赢得民心。

  民亦劳止,汔可小康。百年奋斗,为了人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冲刺的艰巨任务落在我们这一代人肩上。冲刺是咬紧牙关的时候,是屏息聚力的时候,是比拼意志的时候。

  2020年9月8日,人民大会堂万众瞩目。最高规格的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隆重举行。

  在雄浑的乐曲声中,身患渐冻症的张定宇走上主席台,脚步蹒跚却坚实有力。习近平总书记紧紧握住张定宇的手,将象征国家至高荣誉的“人民英雄”奖章佩挂在他的胸前。

  “保重身体!把身体养好。”合影时,习近平总书记叮嘱。

  向英雄致敬,也在全民族树立起英雄主义的丰碑。


  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主题展览上,杜文亮老人向抗美援朝英雄雕像敬礼(2020年10月27日摄)。新华社记者 任沁沁 摄


  一个多月后,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主题展览开展。

  展厅里,一边是精良的美式军械和皮靴手套,一边是志愿军简陋的装备和单薄的衣装。

  “真是奇迹啊!他们是‘钢多气少’,我们是‘钢少气多’。”习近平总书记驻足良久,感慨万千,“伟大的抗美援朝精神弥足珍贵,一定能够激励我们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战胜一切强大敌人。”

  抗疫精神、抗洪精神、抗美援朝精神……经历过无数苦难与辉煌的中国共产党人深知,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迢迢征途中,没有哪一次进步不是靠伟大精神引领。

  点赞蒙洼人发扬“王家坝精神”、勉励西安交大师生传承“西迁精神”、寄语科技工作者弘扬“探月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凝聚鼓舞中华民族砥砺奋进的精神力量,汇聚向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冲刺的不竭动力。

  无论我们走得多远,都不能忘记来时的路。

  2020年初,持续7个多月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迎来验收时刻。

  “我们党要始终得到人民拥护和支持,书写中华民族千秋伟业,必须始终牢记初心和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在总结大会上告诫全党,“越是形势严峻复杂越需要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保持定力、一往无前,越是任务艰巨繁重越需要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奋勇当先、实干担当。”

  初心映照民心。

  什么是共产党?共产党就是自己有一条被子,也要剪下半条给老百姓的人。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赴湖南沙洲村考察,专程看望了长征路上“半条被子”故事主人公徐解秀的孙子朱小红。

  得知朱小红已经从建档立卡贫困户成为农家乐小老板,总书记欣慰地说:“你们家的变化也说明一个道理,共产党人始终坚持为民服务,承诺了就要兑现。”

  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接续奋斗,不断筑就实现民族复兴的“同心圆”,向历史、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正一步步化为现实。

  巢湖北岸,渡江战役纪念馆如同巨型航船乘风破浪。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这里,重温那段气壮山河的英雄岁月。

  70多年前,人民解放军百万雄师千帆竞发,一举突破国民党长江防线,进而以排山倒海之势解放全中国。

  今天,中华民族又站在这样一个历史交汇点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已然开启。

  “百万雄师过大江能够气吞万里如虎,根本原因是我们党同人民一条心、军民团结如一人。”习近平总书记话语铿锵坚定,“只要我们党始终为人民执政、依靠人民执政,就能无往而不胜。”(记者:霍小光、张晓松、朱基钗、韩洁、侯雪静、黄玥、王卓伦)

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服务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HuNanDevelopmentZones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湖南省。

第二条 本会宗旨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目标要求,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第三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湖南省民政厅,党建工作机构是中共湖南省物流行业委员会,行业管理部门是湖南省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会党的工作接受党委社会工作部的统一领导。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园综合楼1209、1210室。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合作交流、协调、咨询、培训、服务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拟定规章制度,提交会员大会通过,以规范本会工作和会员行为。

(七)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充分发挥《湖南开发区》杂志、湖南开发区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四大平台的作用,大力宣传全省开发区发展的好成果、好经验、好做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八)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九)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十)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十一)承办政府部门或会员单位委托的有关事项。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等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单位会员一般由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代表该单位在本会行使会员的权利、履行会员的义务。一名自然人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单位会员调整其代表,须经理事会备案。

第八条 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一)本省境内经市、州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业园区和园中园;

(二)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三)各产业园区重点龙头企业、上市公司、链主企业;

(四)为园区服务的企业及单位,从事开发区管理、服务机构、个人。

本会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加入本会。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法人登记证明文件,以证明单位的合法经营身份和法人资格;

2.若会员单位在相关领域具有特定资质,如行业许可资质、专业技术资质等,可提供相应复印件;

3.简要介绍单位的发展历程、业务规模、主要业绩、发展规划等内容;

(三)由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由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办理入会登记手续并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及符合本章程的其他权利;

(五)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声誉;

(五)向本会反映园区发展情况,提供园区发展信息、有关资料,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为发展壮大本会做贡献;

(六)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四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理事会确认后丧失会员资格:

(一)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五条 会员因退会、被除名或者第十四条有关情形被确认丧失会员资格的,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十六条 任何会员不得利用经营规模、市场份额等优势,剥夺或者限制其他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本会置备会员、理事、监事名册,对会员、理事、监事情况进行记载。会员、理事、监事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理事、监事名册,并向会员公告。本会负责妥善保存会员、理事、监事相关档案,以及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决议等原始记录。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一节会员大会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一)制订和修改章程;

(二)决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负责人、监事产生办法,将负责人产生办法报党委社会工作部备案;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五)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六)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七)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八)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

(九)审议监事的工作报告;

(十)决定名称变更事宜;

(十一)决定终止事宜;

(十二)审议通过本会重要决议;

(十三)决定本会的终止和其他重大事项。

会员大会的职权不得授权理事会或者其他机构、个人代为行使,但法律法规、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每届5年。每个会员单位派出代表参加会议,参会代表为会员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全体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报党委社会工作部同意,提前或者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本会召开会员大会,须提前15日将会议的议题通知会员。

首届以及换届的会员大会,以及需要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事项的会员大会,应当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其他会员大会可采用现场会议、视频会议、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等方式。

第二十条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理事会或者本会1/5以上的会员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大会。临时会员大会由会长主持。会长不主持或者不能主持的,由提议的理事会或者1/5以上会员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

第二十一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决议事项符合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本会终止,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投票表决通过;

(二)选举、罢免理事,须经到会会员1/2以上投票通过。

(三)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1/2以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四)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1/2以上表决通过。



第二节理事会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人数最多不得超过120人,且一般不得超过会员的1/3。

理事不能来自同一会员单位,不在本会领取薪酬。

本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湖南省开发区领域具有一定规模、影响力与示范作用,发展质量与综合实力位居省内前列;

(二)能积极参与协会治理与活动,支持协会工作,完成协会交办任务,维护协会声誉;

(三)按协会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理事单位会费。

第二十三条 理事的选举和罢免:

第一届理事由发起人与申请成立时的会员共同会商提名,报综合(行业)党委、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其中负责人人选报党委社会工作部审核同意后,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大会召开前2个月,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大会召开前2个月报综合(行业)党委、行业管理部门审核;换届或者届中调整工作汇总酝酿提名负责人人选,应当充分听取本会党组织和综合(行业)党委、行业管理部门意见;负责人人选经党委社会工作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召开会议选举。

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会员大会的授权,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补、罢免理事,最多不得超过原理事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四条 每个理事单位只能选派一名代表履行理事职责。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报理事会备案。

第二十五条 理事的权利:

(一)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建议;

(四)向会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

第二十六条 理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利益,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

(二)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三)谨慎、认真、勤勉、独立行使被合法赋予的职权;

(四)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五)不利用理事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不从事损害本会合法利益的活动;

(七)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会的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负责人,审议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

(三)决定名誉职务人选;

(四)筹备召开会员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五)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七)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

(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

(九)领导本会各所属机构开展工作;

(十)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十一)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十二)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等重要的管理制度;

(十三)决定本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十四)审议活动资金变更事项;

(十五)审议住所变更事项;

(十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每届5年,与会员大会同时换届。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全体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报党委社会工作部同意,提前或者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九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3次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第三十条 负责人(秘书长采取聘任制,则不含秘书长)由会员大会或者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聘任、解聘秘书长,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

罢免负责人,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

第三十一条 选举负责人,按得票数确定当选人员,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总票数的2/3。

第三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通讯形式会议不得决定以下事项:

(一)负责人的调整;

(二)届中增补、罢免理事。

第三十三条 经会长或者1/5以上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会长不能主持临时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1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第三节 负责人

第三十四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1名,副会长单位若干个、专职副会长1名、秘书长1名。

本会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勤勉尽职,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五)符合章程规定的任职年龄,最高任职年龄以70周岁为基准,参照《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中有关退休时间的规定作相应延长。秘书长为聘任制时,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且为专职;

(六)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和行业协会商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会长、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会长、秘书长,会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负责人之间不得存在近亲属关系,且不得为来自同一会员单位。

(七)特殊情况上报党委社会工作部审批。

第三十五条 本会负责人任期与理事会相同,连任不超过2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综合(行业)党委、行业管理部门,报党委社会工作部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聘任的秘书长连任届次不受限制,可不经过民主选举程序。

第三十六条 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因特殊情况,经会长推荐、理事会同意,向综合(行业)党委、行业管理部门报告,报党委社会工作部审核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会长或者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聘任的秘书长不得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七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负责人被罢免或者卸任后,本会应当在按程序决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后20日内,向党委社会工作部报告,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原任法定代表人不予配合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本会可根据有效的理事会同意变更的决议,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八条 会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向会员大会、理事会报告工作。

会长、法定代表人应每年向理事会述职。

会长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委托或者理事会推选1名副会长代为履行职责。

第三十九条 副会长、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责:

(一)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三)列席理事会和会员大会;

(四)提名副秘书长及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五)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六)拟订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报理事会审议;

(七)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审议;

(八)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四十条 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纪要。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理事会决议同时由出席会议成员确认。会议纪要、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备会员查询,并至少保存30年。

拟免职负责人的,应当在免职决议作出前20日内向党委社会工作部报告;新选任负责人的,应当在选任决议作出后20日内向党委社会工作部报告。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应当在变动决议作出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理事、负责人的变动情况应当及时向会员通报,备会员查询,并向社会公开。

第五节监事

第四十一条 本会设监事1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本会接受并支持委派监事的监督指导。

第四十二条 监事的选举和罢免:

(一)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二)监事的罢免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四十三条 本会的负责人、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四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列席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二)对理事、负责人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者会员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三)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四)对负责人、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要求其及时予以纠正;

(五)向综合(行业)党委、行业管理部门和党委社会工作部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第四十五条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第四十六条 监事可以对本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本会承担。

第六节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第四十七条 本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本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按照确有工作需要且与本会管理能力相适应的原则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依据会员组成特点、业务范围的划分等设立,代表机构依据本会授权在规定地域内代表本会开展联络、交流、调研活动。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登记证书,按照本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在本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本会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四十八条 本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第四十九条 本会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名称应当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技术委员会”等准确体现其性质和业务领域的字样结束,代表机构名称应当以“代表处”“办事处”“联络处”字样结束。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除冠以本会名称外,不得以法人组织名称命名。

本会内部设立的办事机构名称,应当以“部”“处”“室”等字样结束,除冠以本会名称外,不得以法人组织名称命名,且区别于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

第五十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负责人的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第五十一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财务应当纳入本会法定账户统一管理,全部收支应当纳入本会财务统一核算。

第五十二条 本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有关情况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节内部管理制度和矛盾解决机制

第五十三条 本会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管理规程。建立《民主选举制度》《会员大会制度》《理事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和文件。

第五十四条 本会建立健全证书、印章、档案、文件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将以上物品和资料妥善保管于本会场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应当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五十五条 本会证书、印章遗失时,经理事会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按规定申请重新制发或者刻制。如被个人非法侵占,应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

第五十六条 本会建立民主协商和内部矛盾解决机制。如发生内部矛盾不能经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

第五十七条 本会收入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或有偿服务的收入;

(五)举办经济实体获得的合法收入;

(六)利息;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十八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本会经批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十九条 本会的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第六十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十一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能力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应当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应当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六十二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资产、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十三条 本会重大资产配置、处置须经过会员大会或者理事会审议。

第六十四条 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规定,致使本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审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六十五条 本会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本会发生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本会发生违法行为或者造成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第六十六条 本会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本会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也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六章信息公开与信用承诺

第六十七条 本会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会员公开负责人名单、年度工作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信用承诺、承接政府转移或者委托事项、可提供服务事项及运行情况等信息。

第六十八条 本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经理事会通过,任命或者指定1名负责人作为新闻发言人,就本组织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者热点问题,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接受采访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新闻发布内容应由本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审定,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六十九条 本会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第七十条 本会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等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信用承诺内容。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七十一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第七十二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大会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后,在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30日内向社会公开。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七十三条 本会终止动议由理事会提出,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七十四条 本会终止前,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七十五条 本会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在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或者捐赠给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

第七十六条 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九章 附则

第七十七条 本章程经2026年8月28日第三届第二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七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的理事会。

第七十九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