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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快讯

PARK EXPRESS

长沙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7日发布人:长沙晚报、湖南开发区网浏览: 次

  轨道交通装备成为长沙一张新的亮丽名片。王志伟 摄

轨道交通装备成为长沙一张新的亮丽名片。王志伟 摄


  如今已有不少长沙企业从生产产品向生产智能设备转变。王志伟 摄

如今已有不少长沙企业从生产产品向生产智能设备转变。王志伟 摄



  围绕智能终端、智能设备、智能网联汽车,长沙智能制造的应用场景在不断拓宽。黄启晴 余劭劼 摄

围绕智能终端、智能设备、智能网联汽车,长沙智能制造的应用场景在不断拓宽。黄启晴 余劭劼 摄


  目前长沙已能生产出部分智能设备中的核心零部件。  王志伟 摄

目前长沙已能生产出部分智能设备中的核心零部件。  王志伟 摄


      制造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没有强大的制造业,就没有国家和民族的强盛。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制造业发展取得了非凡成就,实现了产品“从无到有”、体系“从残缺到完备”、结构“从低端到中高端”的跨越。

      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座谈会上提出8点意见。第一条就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他要求“主动融入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推动制造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作为中部省会城市,长沙走出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业发展之路。

      2010年,长沙工程机械产值率先突破千亿元;

      2011年,烟草食品、材料两大产业分别实现规模工业产值1050亿元和1030亿元;

      2014年,电子信息产业产值破千亿元大关;

      2017年,得益于整车企业产销两旺,长沙汽车产业首次迈入千亿级;

      今年上半年,三一重工营业收入433.86亿元,净利润同比增长99.14%,长沙有望诞生首家千亿级企业。

      发展的动力,来自于从制造向“智造”的转变。

      自2015年发布《长沙智能制造三年(2015-2018年)行动计划》以来,长沙在“顶层设计”的引导下,率先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并不断推动技术创新,全力打造“智造之城”。

      “近年来,长沙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以智能制造为统领,实体经济为根基,聚集产业智能化和智能产业化,着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的发展。”在2019全球高端制造业大会上,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胡衡华向世界发出了“智能制造看长沙”的豪迈壮语。

      飞跃 从百废待兴,到机械之都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长沙,饱受“文夕大火”和抗日战争中长沙会战的创痛,工业几乎空白。当时全市仅有985个生产单位,其中100人以上的工业企业仅8家,全市工业总产值仅为0.58亿元,可谓百废待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长沙工业发展进入了新时期,工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逐步从结构简单到门类齐全、从劳动密集型工业主导向劳动资本技术密集型工业共同发展转变。

      长沙的代表性产业——工程机械,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驶入飞速发展的轨道。

      1978年,第一机械工业部建筑机械研究所(后更名为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迁至长沙,长沙由此成为国内工程机械的科研基地。

      曾任建筑机械研究所副所长、高级工程师的龙国键表示,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是中国创立最早的应用型研究院,集工程机械科研开发和行业技术归口于一体,支持了70%的中国工程机械企业走上发展之路。

      随着改革开放的到来,一批手握技术的创业者纷纷下海,凭借湖南人“吃得苦、霸得蛮”的精神,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杀出重围”,实现了从跟跑、并跑到领跑的历史性转变。

      2000年,中联重科A股上市;

      2003年,三一重工A股上市;

      2006年,山河智能A股上市;

      2007年,铁建重工扎根长沙。

      如今,这四家企业均已成为“中国重器”的名片。

      7月15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首个开工建设的主要工程——飞行区工程通过验收,为开航投运奠定基础。

      在这个备受瞩目的项目上,超200台三一装备参与建设,助力这一世纪工程落成。施工中,“世界泵王”表现出色,长时间地不断作业,并连续攻克多个难点;三一300吨履带起重机作为大厅的主吊设备,凭借高稳定性和超高吊装能力,顺利完成了80米直径圆形玻璃穹顶的安装任务。

      英国BBC记者参观完机场最新建设现场后,连声称赞:“短短几年就建设到这种程度,中国建设者和中国装备,真的让人惊叹。”

      不仅是在中国,放眼世界,哪里有超级工程,哪里就有“机械湘军”的身影。

      越南最大的工程有山河智能的助力;重庆笋溪河大桥施工时,中联塔机立在桥梁上的照片成了网红照片……如今,在省内大小建设工地、世界众多的超级工程,“主力军”已大多是湖南出产的工程机械设备!

      混凝土输送泵,1992年中国市场几乎都被国际品牌垄断;到2004年,国产品牌就已占到95%。

      隧道掘进盾构机,5年前,还是天价“洋品牌”独霸中国市场;如今,铁建重工研发的岩石隧道掘进机(TBM)、大直径盾构机,国内市场占有率均超过85%。

      ……

      国内或全球首台套产品,已是长沙工程机械产业的常客。这些创新性产品,打破了外来品牌对我国工程机械市场的垄断,不断填补着行业空白。

      目前,全球工程机械50强有4强在长沙崛起,全国工程机械前5强长沙占了3强。

      长沙的混凝土机械产量占全球产量的80%、大直径全断面硬岩隧道掘进机占全球市场份额的67%,起重机械、挖机产量居全国第一。

      如今的长沙,已成为全球工程机械产业品种门类最齐全、知名企业聚集数量最多的区域,正着力将工程机械产业打造成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中国工程机械之都”的美誉,实至名归。

      智造 产业智能化,智能产业化

      今年一季度,长沙高新区工业总产值突破200亿元,同比增长22%。综合实力在168个国家高新区中跃升至第12位,成绩喜人。

可前几年,长沙高新区还面临产业附加值低、科创水平不强的瓶颈。企业亏损面曾经一度高达30%。这里的困境,也是整个长沙推动高质量发展要迈的“坎儿”。

      如何打破困境,长沙清醒地看到:制造业在经济格局中占了近40%,重化工业少,转型有基础。

      市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康小平表示,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的时候,对湖南有一个定位,就是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过渡带、长江开放经济带和沿海开放经济带的结合部。作为“一带一部”的省会城市,这些年,长沙抢抓机遇,一是以智能制造为统领推动高质量发展,二是以产业的转型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

      为了引导更多企业智能化改造,2015年,长沙发布《智能制造三年(2015—2018年)行动计划》;2017年,提出《建设国家智能制造中心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2018年,出台《关于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的若干政策》。

      这一系列政策,让智能制造在长沙的企业之中,掀起一阵风潮。

      100多条焊缝,每条焊缝用时约20秒,从切换焊点到翻转箱体,再到物料输送,整个工序无需人工介入;40吨重的主筒,两端被铁臂夹住,360度旋转,机器手自动定位完成焊接;一块巨大的钢板,在数控光纤激光切割机的精准加工后,利用率达到97%,且效率提高3倍以上……

      在远大空调的生产车间里,原本高强度、需要大量人力的焊接和切割工作,正在由“心灵手巧”的智能化设备完成。而这些智能制造设备,有不少正是来源于湖南本土。今年落户长沙的湖南天一焊接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年内还会有两套设备在远大上线,‘智造’水平会再上一个台阶。”远大直厂设备工艺部部长谭文辉表示。

      据统计,智能化改造,可让试点示范企业生产周期缩短30%,效率提高30%,不良品率降低30%。这对长沙抢占未来制造业的制高点,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2015年,长沙启动智能制造企业试点工作,并发布了首批市级名单。不过当时全市仅28家企业入围。

      今年8月28日,第六批智能制造试点企业名单新鲜出炉。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04家企业榜上有名。

      截至目前,市级智能制造试点企业已经达到668家。四年时间里,扩增了640家。

      这些市级智能制造试点企业,成为长沙争取“国字号”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及专项的中坚力量。

      据统计,目前长沙拥有“国字号”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及专项数量达到27个,位居全国省会城市第一。

      为抢占制高点,长沙还瞄准智能制造的新兴领域,培育智能网联汽车、智能装备、智能终端。坐落在湖南湘江新区的国家智能网联汽车(长沙)测试区,正在实现5G全覆盖,现已拥有288个测试环境,吸引腾讯、百度、中车时代纷纷来此合作。同时,一大批智能网联汽车、智能装备、智能终端领域上下游零部件配套企业落子长沙,推动产业整体升级。

      集群 外学华为,内学长沙

      外学华为,内学长沙。

      这是今年全省产业项目建设推进现场观摩会上杜家毫对长沙的评价。

      面对外部环境,华为越战越勇,成为民族骄傲。长沙呢?

      思路对头,抓住产业链建设不放,精细谋划、精准发力。

      在“营商环境优化年”和“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的推动下,长沙的22条产业链已逐渐成为经济发展的主旋律,产业链企业成为新旧动能转换的主力军,产业链生态圈成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主阵地。

      2017年,长沙市委、市政府结合长沙实际,确定了22条新兴优势产业链,全面推进产业链建设。

      “要更加聚焦,找准产业项目建设发力点。聚焦产业链抓产业项目,在主攻产业价值链、抢占发展制高点上谋求更大作为。”对于产业发展,胡衡华多次强调项目的重要性。

      项目从哪来?应该怎么抓?长沙的秘笈是9个字——“两图两库两池两报告”。“两图”即产业全景图、现状图,“两库”即客商库、项目库,“两池”即资金池、人才池,“两报告”即产业链招商报告、产业链分析报告。

      “既‘挂图’更‘作战’,抢占制高点、提升价值链。”历次推进产业链调研和会议上,“两图两库两池两报告”成为市委副书记、市长、湖南湘江新区党工委书记胡忠雄的“口头禅”。

      思路对头天地宽。

      各产业链充分利用以商招商、院校招商、龙头企业招商,由链长带队点对点上门招商。

      一批项目落户星城:蓝思科技投资10亿元的电子产品辅助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到来了;总投资额近10亿元的索恩格新能源汽车技术全球研发中心和索恩格工业园二期项目引进了……

      一批项目顺利投产:广汽三菱发动机及二期扩建项目已完成厂房改造并投产,新增发动机产能10万台;日写蓝思DITO触控传感器项目一期4条生产线全面投产;德赛电池项目首期5条高速自动化生产线投产,达产后预计可形成年产约4000万块锂电池的生产能力。

      2019年1—8月,全市22条产业链共引进计划投资额过亿元的产业链项目131个,计划投资总额1107.13亿元。其中新引进计划投资100亿元以上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235亿元;计划投资50亿元至100亿元项目3个,计划总投资180亿元;计划投资10亿元至50亿元项目23个,计划总投资398.8亿元。

      开放 “走出去”当老师,“引进来”做学生

      德国法兰克福当地时间2017年4月28日下午5时,长沙的制药装备企业楚天科技牵头的3家中企联合并购德国诺玛科公司的签约仪式在法兰克福举行。该并购案金额为1.5亿欧元,成为全球制药装备领域最大的并购案。

      同年,埃塞俄比亚—湖南工业园在埃塞俄比亚奥罗米亚州首府阿达玛市动工建设,可以为当地提供2万个就业岗位。

      这是中国省级政府层面在非洲推动建设的首个样板开发区,由埃塞俄比亚工业园开发公司、长沙经开区管委会、中地海外集团、三一集团组成中埃合资公司进行运营管理。

      近几年,像这样的海外业务平台,在长沙越来越多。

      比如,中联重科除国内15个工业园区外,在海外拥有意大利、德国、印度、巴西以及白俄罗斯工业园;三一重工也形成了从我国东北到俄罗斯西伯利亚、蒙古的布局。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曾经处处受制于人的制造业,如今已能在国际市场的汪洋之中掀起巨浪。

      “谁在国际市场上做得好,谁就是老大。”这是中联重科创始人詹纯新谈到中国工程机械企业如何做大做强时的观点。

      基于这样的理念,这家国内工程机械三巨头之一的企业,于2008年成功并购全球混凝土设备领先企业——意大利 CIFA公司,率先敲开了欧洲市场的大门。

      2012年,三一重工以26亿元,“闪电”收购有“大象”之称的德国机械巨头普茨迈斯特。

2016年,山河智能收购北美最大的支线飞机租赁和维修公司——加拿大Avmax公司。

      ……

      铁建重工的故事,更是诠释了“中国重器”从学生到老师的华丽转身。

      “我们这两年向莫斯科提供了6台盾构机。去年我们一次性提供了5台,这5台经受了零下30多摄氏度的严寒考验,施工很顺利。”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飞香表示。

      当时俄罗斯电视剧《爸爸的女儿》正火,当地人以五个女儿的名字给我们的设备命名。60多年前,苏联专家帮中国人修北京地铁。“现在中国人用中国的盾构机帮助我们来修地铁,了不起!”听到俄罗斯客户的评价,刘飞香自豪万分。

中国的地下工程装备从0到1,从无到有,从学生到老师,从进口到出口,实现了大的逆转。

      奋进 前赴后继凌云志,重整行装再出发

      走过70年,前赴后继凌云志;奋进新征程,重整行装再出发。

      下一个“风口”在哪里?

      许多专家认为,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再次迎来“红利”期。

      在这一领域,我国逐步走出了一条需求导向引领商业模式创新、市场应用倒逼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创新的独特发展路径。

      致力于打造国家智能制造中心的长沙,自然不会落于人后。

      今年6月21日,长沙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设立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列支5亿元,用于支持全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重点支持产业集聚、企业引培、研发创新、示范应用、人才培养、金融创新、生态优化等7个方面,抢抓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黄金窗口期,全力打造领跑全国、特色鲜明的人工智能产业高地。

      一份干货足、接地气、有实效的政策,往往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不仅是《意见》,近年来,长沙先后出台“国家智能制造中心三年行动计划”“长沙工业30条”“科技1+4”“人才新政22条”“工业新兴及优势产业链发展意见”等系列支持工业发展的政策文件,通过狠抓智能制造和产业链建设两大抓手,长沙工业规模不断壮大,高新产业迅速发展,发展质量有效提升。

      截至2018年,长沙已建立起覆盖155个行业中类比较完备的工业生产体系,拥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919家,形成了新材料、工程机械、烟草食品、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五大千亿产业;培育引进了三一重工、中联重科、铁建重工、山河智能、蓝思科技、上海大众、广汽三菱、广汽菲克、比亚迪汽车、杉杉新能源等一大批知名企业;获批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及专项27个,居全国省会城市第一;连续两年入选全国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城市。

     风雨多经志弥坚,关山初度路犹长。

      “在推动长沙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作为工业人,不能‘当局者迷’,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制造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市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康小平表示,“比如新兴产业仍处于成长期,智能制造推进仍待深入,园区发展瓶颈较多等问题”。

      长沙将今年定为“营商环境优化年”和“产业项目建设年”,加快跨越新旧动能转换的关口,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践行初心使命。

      “我们一定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中部崛起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嘱托,咬定目标,持续发力,为建设制造强国贡献长沙力量。”在前段时间播出的央视《对话》节目上,胡衡华与四位长沙工程机械领军企业负责人手搭手,齐声喊:“123加油!”

      智造之城长沙正成为中国产业新地标。

      数说工信

      工 业

      1—8月,全市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9.1%,较去年同期高2个百分点;横向比较来看,高于全国平均增速3.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增速1个百分点,在全省14个地市(州)和全国省会城市中,长沙均排第1位,继续保持领先。

      截至2018年,建立起覆盖155个行业中类比较完备的工业生产体系,拥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919家,形成了新材料、工程机械、烟草食品、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五大千亿产业。

      智 造

      新增市级智能制造试点企业204家,目前全市试点企业总数达到668家。

      目前长沙拥有“国字号”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及专项数量达到27个,位居全国省会城市第一。

      产业链

      1—8月,全市22条产业链新签约投资额过亿元以上的产业链项目131个(平均每1.85天引进1个),计划总投资1107.13亿元(日平均引进投资4.56亿元)。

      创 新

      今年长沙市共有29个重大产品创新项目,计划总投资40.7亿元,截至8月底,29个重大产品创新项目,计划总投资40.7亿元,已完成投资29.58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72.69%。

      降成本

      1—7月,为市场主体共计减税111.94亿元,降低社保费近12亿元。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撬动合作银行发放信用贷款近4.9亿元;中小企业转贷引导基金,累计服务企业120余家,转贷258笔,转贷金额33.47亿元,为企业节约转贷成本2000万元以上(市场转贷利率以2.5%。计)。

      政 策

      ①出台《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类小巨人企业认定办法》,首批拟认定200家小巨人企业,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

      ②发布《长沙市关于进一步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意见》,设立5亿元专项资金、100亿元产业基金,重点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③发布以《长沙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V2.0》为核心的“1+3+2”的规则体系。

      展 会

      2019长沙国际工程机械展

      参展企业包括24家全球工程机械50强主机企业以及14家世界500强配套(件)企业。展会展出大型设备超过300种,总参展展品近万种,现场订单和采购总金额逾200亿元。

      2019世界计算机大会

      2019年9月9日至11日,2019世界计算机大会在长沙举办。邀请了20余位两院院士、著名外籍专家,115位主题演讲嘉宾参加大会。大会包括1场主论坛、9场主题论坛、1场计算机产业创新技术与产品应用成果展和1场产业对接活动。大会期间,8个项目签约长沙高新区,总投资额超50亿元。

      2019互联网岳麓峰会

      互联网岳麓峰会自举办以来,今年已经是第六届。从最早的300人参会,到吸引了超2万人报名参加;从最初6名湘籍大咖发展到283位业界重点嘉宾齐聚。“冬有乌镇、春有岳麓”已成中国互联网业界佳话。长沙也逐步成长为“移动互联网产业第五城”。(作者:陈登辉、陈心灵)

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服务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HuNanDevelopmentZones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湖南省。

第二条 本会宗旨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目标要求,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第三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湖南省民政厅,党建工作机构是中共湖南省物流行业委员会,行业管理部门是湖南省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会党的工作接受党委社会工作部的统一领导。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园综合楼1209、1210室。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合作交流、协调、咨询、培训、服务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拟定规章制度,提交会员大会通过,以规范本会工作和会员行为。

(七)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充分发挥《湖南开发区》杂志、湖南开发区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四大平台的作用,大力宣传全省开发区发展的好成果、好经验、好做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八)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九)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十)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十一)承办政府部门或会员单位委托的有关事项。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等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单位会员一般由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代表该单位在本会行使会员的权利、履行会员的义务。一名自然人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单位会员调整其代表,须经理事会备案。

第八条 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一)本省境内经市、州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业园区和园中园;

(二)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三)各产业园区重点龙头企业、上市公司、链主企业;

(四)为园区服务的企业及单位,从事开发区管理、服务机构、个人。

本会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加入本会。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法人登记证明文件,以证明单位的合法经营身份和法人资格;

2.若会员单位在相关领域具有特定资质,如行业许可资质、专业技术资质等,可提供相应复印件;

3.简要介绍单位的发展历程、业务规模、主要业绩、发展规划等内容;

(三)由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由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办理入会登记手续并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及符合本章程的其他权利;

(五)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声誉;

(五)向本会反映园区发展情况,提供园区发展信息、有关资料,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为发展壮大本会做贡献;

(六)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四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理事会确认后丧失会员资格:

(一)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五条 会员因退会、被除名或者第十四条有关情形被确认丧失会员资格的,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十六条 任何会员不得利用经营规模、市场份额等优势,剥夺或者限制其他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本会置备会员、理事、监事名册,对会员、理事、监事情况进行记载。会员、理事、监事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理事、监事名册,并向会员公告。本会负责妥善保存会员、理事、监事相关档案,以及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决议等原始记录。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一节会员大会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一)制订和修改章程;

(二)决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负责人、监事产生办法,将负责人产生办法报党委社会工作部备案;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五)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六)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七)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八)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

(九)审议监事的工作报告;

(十)决定名称变更事宜;

(十一)决定终止事宜;

(十二)审议通过本会重要决议;

(十三)决定本会的终止和其他重大事项。

会员大会的职权不得授权理事会或者其他机构、个人代为行使,但法律法规、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每届5年。每个会员单位派出代表参加会议,参会代表为会员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全体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报党委社会工作部同意,提前或者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本会召开会员大会,须提前15日将会议的议题通知会员。

首届以及换届的会员大会,以及需要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事项的会员大会,应当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其他会员大会可采用现场会议、视频会议、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等方式。

第二十条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理事会或者本会1/5以上的会员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大会。临时会员大会由会长主持。会长不主持或者不能主持的,由提议的理事会或者1/5以上会员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

第二十一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决议事项符合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本会终止,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投票表决通过;

(二)选举、罢免理事,须经到会会员1/2以上投票通过。

(三)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1/2以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四)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1/2以上表决通过。



第二节理事会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人数最多不得超过120人,且一般不得超过会员的1/3。

理事不能来自同一会员单位,不在本会领取薪酬。

本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湖南省开发区领域具有一定规模、影响力与示范作用,发展质量与综合实力位居省内前列;

(二)能积极参与协会治理与活动,支持协会工作,完成协会交办任务,维护协会声誉;

(三)按协会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理事单位会费。

第二十三条 理事的选举和罢免:

第一届理事由发起人与申请成立时的会员共同会商提名,报综合(行业)党委、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其中负责人人选报党委社会工作部审核同意后,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大会召开前2个月,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大会召开前2个月报综合(行业)党委、行业管理部门审核;换届或者届中调整工作汇总酝酿提名负责人人选,应当充分听取本会党组织和综合(行业)党委、行业管理部门意见;负责人人选经党委社会工作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召开会议选举。

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会员大会的授权,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补、罢免理事,最多不得超过原理事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四条 每个理事单位只能选派一名代表履行理事职责。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报理事会备案。

第二十五条 理事的权利:

(一)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建议;

(四)向会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

第二十六条 理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利益,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

(二)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三)谨慎、认真、勤勉、独立行使被合法赋予的职权;

(四)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五)不利用理事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不从事损害本会合法利益的活动;

(七)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会的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负责人,审议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

(三)决定名誉职务人选;

(四)筹备召开会员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五)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七)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

(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

(九)领导本会各所属机构开展工作;

(十)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十一)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十二)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等重要的管理制度;

(十三)决定本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十四)审议活动资金变更事项;

(十五)审议住所变更事项;

(十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每届5年,与会员大会同时换届。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全体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报党委社会工作部同意,提前或者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九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3次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第三十条 负责人(秘书长采取聘任制,则不含秘书长)由会员大会或者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聘任、解聘秘书长,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

罢免负责人,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

第三十一条 选举负责人,按得票数确定当选人员,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总票数的2/3。

第三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通讯形式会议不得决定以下事项:

(一)负责人的调整;

(二)届中增补、罢免理事。

第三十三条 经会长或者1/5以上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会长不能主持临时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1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第三节 负责人

第三十四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1名,副会长单位若干个、专职副会长1名、秘书长1名。

本会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勤勉尽职,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五)符合章程规定的任职年龄,最高任职年龄以70周岁为基准,参照《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中有关退休时间的规定作相应延长。秘书长为聘任制时,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且为专职;

(六)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和行业协会商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会长、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会长、秘书长,会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负责人之间不得存在近亲属关系,且不得为来自同一会员单位。

(七)特殊情况上报党委社会工作部审批。

第三十五条 本会负责人任期与理事会相同,连任不超过2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综合(行业)党委、行业管理部门,报党委社会工作部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聘任的秘书长连任届次不受限制,可不经过民主选举程序。

第三十六条 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因特殊情况,经会长推荐、理事会同意,向综合(行业)党委、行业管理部门报告,报党委社会工作部审核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会长或者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聘任的秘书长不得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七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负责人被罢免或者卸任后,本会应当在按程序决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后20日内,向党委社会工作部报告,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原任法定代表人不予配合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本会可根据有效的理事会同意变更的决议,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八条 会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向会员大会、理事会报告工作。

会长、法定代表人应每年向理事会述职。

会长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委托或者理事会推选1名副会长代为履行职责。

第三十九条 副会长、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责:

(一)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三)列席理事会和会员大会;

(四)提名副秘书长及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五)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六)拟订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报理事会审议;

(七)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审议;

(八)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四十条 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纪要。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理事会决议同时由出席会议成员确认。会议纪要、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备会员查询,并至少保存30年。

拟免职负责人的,应当在免职决议作出前20日内向党委社会工作部报告;新选任负责人的,应当在选任决议作出后20日内向党委社会工作部报告。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应当在变动决议作出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理事、负责人的变动情况应当及时向会员通报,备会员查询,并向社会公开。

第五节监事

第四十一条 本会设监事1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本会接受并支持委派监事的监督指导。

第四十二条 监事的选举和罢免:

(一)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二)监事的罢免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四十三条 本会的负责人、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四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列席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二)对理事、负责人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者会员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三)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四)对负责人、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要求其及时予以纠正;

(五)向综合(行业)党委、行业管理部门和党委社会工作部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第四十五条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第四十六条 监事可以对本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本会承担。

第六节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第四十七条 本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本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按照确有工作需要且与本会管理能力相适应的原则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依据会员组成特点、业务范围的划分等设立,代表机构依据本会授权在规定地域内代表本会开展联络、交流、调研活动。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登记证书,按照本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在本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本会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四十八条 本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第四十九条 本会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名称应当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技术委员会”等准确体现其性质和业务领域的字样结束,代表机构名称应当以“代表处”“办事处”“联络处”字样结束。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除冠以本会名称外,不得以法人组织名称命名。

本会内部设立的办事机构名称,应当以“部”“处”“室”等字样结束,除冠以本会名称外,不得以法人组织名称命名,且区别于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

第五十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负责人的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第五十一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财务应当纳入本会法定账户统一管理,全部收支应当纳入本会财务统一核算。

第五十二条 本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有关情况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节内部管理制度和矛盾解决机制

第五十三条 本会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管理规程。建立《民主选举制度》《会员大会制度》《理事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和文件。

第五十四条 本会建立健全证书、印章、档案、文件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将以上物品和资料妥善保管于本会场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应当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五十五条 本会证书、印章遗失时,经理事会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按规定申请重新制发或者刻制。如被个人非法侵占,应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

第五十六条 本会建立民主协商和内部矛盾解决机制。如发生内部矛盾不能经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

第五十七条 本会收入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或有偿服务的收入;

(五)举办经济实体获得的合法收入;

(六)利息;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十八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本会经批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十九条 本会的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第六十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十一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能力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应当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应当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六十二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资产、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十三条 本会重大资产配置、处置须经过会员大会或者理事会审议。

第六十四条 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规定,致使本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审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六十五条 本会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本会发生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本会发生违法行为或者造成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第六十六条 本会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本会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也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六章信息公开与信用承诺

第六十七条 本会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会员公开负责人名单、年度工作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信用承诺、承接政府转移或者委托事项、可提供服务事项及运行情况等信息。

第六十八条 本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经理事会通过,任命或者指定1名负责人作为新闻发言人,就本组织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者热点问题,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接受采访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新闻发布内容应由本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审定,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六十九条 本会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第七十条 本会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等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信用承诺内容。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七十一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第七十二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大会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后,在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30日内向社会公开。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七十三条 本会终止动议由理事会提出,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七十四条 本会终止前,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七十五条 本会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在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或者捐赠给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

第七十六条 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九章 附则

第七十七条 本章程经2026年8月28日第三届第二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七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的理事会。

第七十九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