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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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集团与湘潭经开区开展全面战略合作 积极推进共赢发展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8日发布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南开发区网浏览:

      4月3日,湘潭经开区与湘江集团就兴隆湖片区开发项目合作相关事宜进行座谈会商。湘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湘潭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兼)杨广参加活动,湘江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刘文杰与湘潭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湘潭综保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兼)黄韧,史坚、肖均平及乐强、陈海南等领导进行座谈。



      兴隆湖片区是九华发展的核心区,是长株潭融城的桥头堡。湘江集团和湘潭经开区将在兴隆湖滨江新城片区以打造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滨水活力运动休闲区、国际城市复合功能区为总体目标,重点建设湘江湾金融商务中心、活力运动中心、体育休闲中心,积极引入国内外金融机构、企业总部基地及结算中心、产业孵化器、高端教育机构等产业,并提供全面的现代生活、生产服务业配套,吸引高端人才落户,为其提供高品质的人居、生活、研发环境,将该片区建设成为吸引长株潭三市人才、知识、财富的黄金洼地。

      刘文杰在会上说,湘江集团和湘潭经开区双方要抢抓长株潭融城发展的大好时机,本着务实、共赢的理念,尽快建立合作对接机制,进一步细化合作内容,与九华展开多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战略合作,推动双方实现互利共赢发展。

      黄韧对于湘江集团前期在推动园区发展方面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湘潭经开区将坚定不移地与湘江集团开启全面优先战略合作。九华历经17年,由一个乡村区域发展成为一座滨江新城,“人民给我一方土,我还人民一座城!”这是湘潭经开区向九华人民许下的郑重承诺,如今这个诺言正在一步步的实现。此次与湘江集团的全面合作,将给九华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动能。希望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做大蛋糕,通过开展战略合作,进行多领域的全面合作,实现区域价值的最大化,积极推进共赢发展。

      湘江集团投资发展中心总经理唐浩,湘江集团金融财务中心总经理彭红历,梅溪湖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斌,湘江资产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魏丽与九华投资控股集团及园区相关职能部门,就兴隆湖片区整体开发计划、周边区域拓展、更广泛领域合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记者:王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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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湖南省境内各类开发区的全省性联合民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协会于2010年11月12日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在湖南省发改委、省园区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现有会员单位130余家。

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协会职能:

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省、内外开发区经验交流,帮助解决和咨询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问题。协会是开发区之间以及开发区与政府部门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协会业务: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外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为园区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正当需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六)收集发布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情况和信息,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编纂、出版、发行《湖南开发区年鉴》、《湖南开发区》杂志等出版物,创办《湖南开发区》网站,收集发布全省开发区发展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业务指导。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八)组织承办各类会议。

(七)收集发布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帮助开发区了解产业发展新趋势。

协会章程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章程2017年9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管理,保障协会正常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省开发区协会(英文名称:HuNan Development Zones Association,缩写为HNDZA。)

第三条  本协会的性质。湖南省开发区协会是由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海关特别监管区、各类产业园区和从事开发区发展研究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开发区与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相互之间联系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  本协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组建,并经湖南省民政厅登记。协会自觉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注册资金为 12万元人民币。协会会址设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14楼。

第二章   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汇集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各项协调服务。 第七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规划咨询、综合协调、招商服务、合作交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具体为: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调研,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开发区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会员开展省内、省外和国际学习交流活动,为省内开发区之间、省内开发区与外省开发区及经济集团之间开展合作交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

(三)组织会员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开展形象宣传,展示湖南省开发区的实力与水平,努力提升我省开发区的对外整体形象。

(四)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不定期举办开发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五)开展政策、法律、园区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